正水朝崇

赛博吉卜赛人

任光放旷

居然是第一人称双视角


GA有感(如果只是旷世无爱,霁月光风,我仰慕着坦坦荡荡)


 风吹过来的时候,突然记得了你。


  我知道的热血番不多,灌篮高手算一个。我觉得马佳像樱木花道。


  音乐学院的学生都爱惜手,那是我们吃饭的碗,至少也是半个碗。钢琴系没有篮球队,凑都凑不齐。我们声歌系也少有人去凑热闹,毕竟期末的钢伴就跟薛定谔的猫似的;有没有不说,少是肯定的。也难怪我室友指着屏幕里的马佳羡慕得眼珠子都快钻进去。


  马佳,我平常叫他佳哥。背地里在心里叫一声马佳。


  我不打球,对篮球的概念还停留在三分厉害就是打得不错的阶段。所以我跟室友聊起马佳的时候用的是“篮球打得不错”这个形容。结果被喷了一脸愤怒的尾气——我室友的。


  我能怎么说?我说,但是他高音太棒了,像金子也像太阳。这是形容大号男高音的词儿,我想了想又换了换;没找着再合适的。后来半夜睡不着,琢磨马佳的声音:他不是那种筋脉贲张的西方英雄,他是中国带着剑和萧的英雄。但是莫名其妙的,听他唱大曲子很合适。


  不是那种戏剧高音的合适,是一股劲儿撑着他。是郭老师说的硬功夫。


  我和抒情男高音合作特别少,或者说我和人合作特别少。来声入人心之前我上了四年学,满打满算学了五年美声。我只知道马佳对情感的把握娴熟细腻无可挑剔——至少远远胜过我。我不知道他能撑这么大一首歌,整个人都像站在太阳里发亮。


  我不得不自夸,自认为我们合作的那一版是最棒的一版。至少我发挥得干干净净一点都没往回收往回藏,平常老师一直和我说:“心里有十分的劲儿,声音里带出来七分。”他怕我用力过猛,我也怕我自己用力过猛。但是旷世之爱,我只怕用力再猛也是苍白又可笑。


  不好意思,我没那么爱过一个人,没体验过那么激烈的情感。


我走过很长一段路才到这个拐角。


  我勉强算是文艺小青年说的那种有故事的男人。一起打球的兄弟去唱歌,都说我跟林俊杰唱得一样好。我挺喜欢他的歌的。


  但是十年了,才有人知道我是个唱美声的。有个天津的兄弟还拱拱手:“我以为泥肆嗦相声地呐!”丫挺的,我要是说团长是冯巩老师就更解释不清了。旷世之爱是我唱过最难忘的一首作品,这一年我真的唱了太多遍。


  “打球吧,让你三个篮板。”


  每次唱这个歌都太累了,真的。是脑子累多过身上累。那么长一个高音拉下来,血管里一下子就沸了炸了。嗡嗡的在头顶响,响得要命。有时候我做梦,梦见自己被声音包裹住:在一声声旷世之爱里来回冲浪,一会儿被抛上天,一会儿排山倒海的声浪压到身上。


  我每次唱这个歌之前都去寻摸附近的野球场。


  除了公演那次。


  我那天晚上在球场拼命扣篮,跟疯了似的。好像那老破膝盖好了也不疼了,音乐治疗系说的神乎其神——我都要信了。但是后来就都白搭,全白搭了。累得人要死还打什么球,大冬天往地上一躺:一起来看大暴雨也干不出脑子这么缺弦的事儿。


  膝盖是老毛病了。一时疼一时好也就这样了。


  我那天看到一个天才型选手。


十二月大雪弥漫,冬天是金色。


  我上声入人心以后女生缘好了八个点,因为马佳。学校里的女生都喊着佳哥佳哥我和他们都是假的我只想嫁给你一个,然后问我各种关于马佳的故事。我还没张口她们先给我滔滔不绝讲了好多,简直分不清上节目的究竟是她们还是我。


  我学姐跟我说:“马佳真帅啊。”我说嗯,姐你说第三遍了。学姐笑了,应该是有点不好意思。但是马佳确实有种让人羡慕的魔力,男生里面觉得他帅的和女生不相上下。我好奇问室友为什么,他白了我一眼。我忘了他是个骨灰级球迷。


  这很不高贵。


  不像我,只是觉得他的歌里满满都是英雄气。对,我想到了。英雄,属于武侠小说或者古典演义里的侠气和英雄气。我小时候最喜欢看七侠五义传,喜欢白玉堂。后来陪外婆看开封府包青天,我又喜欢何家劲演的展昭。


  他新出的白马篇我买了专辑,和他寄过来的那张放在一起。听到捐躯赴国难的时候想到他有天晚上的直播,我之前真的以为部队里出来的人都是海量。马佳微醉,我以为他喝了一瓶白酒才能战狼上身。结果龚子棋和大家说自己只是开了半瓶勇闯天涯。


  如果我小时候的梦想真的实现了,我可能也会和马佳说出一样的话。他在军校待过,让我想到小时候我跟我妈说要去当解放军保护她。


  等到我上了音乐学院,我又梦想着站在最好的舞台,唱英雄男主角。昨天记者问我我的英雄男主角是从哪里开始的,我想说是旷世之爱,《Grande Amore》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总认为这些曲子里这首歌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刻。


  上网搜了半天,我也没找出什么所以然。大概是多重心理暗示的锅。


  我很欣赏甚至崇拜马佳,我也很幸运认识了他。有时候我们聊天,这样的时间挺少的;我最近准备期末考试昏天黑地恨不得一天有一万个小时。就是练着练着歌会想到旷世之爱,手底下的琴也变了曲调。


  我们只合作过一次,但是马佳寄给我的专辑附带着手写的信。我回答他,说我们大概不只是生活中说忘年之交,还有声音上的。


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一声划亮了整个房间的失眠。

  

  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正经写过信。除了初中的时候追高中部学姐写过一次情书,一直拖拖拉拉到现在。有十多年了,那个学姐已经为幼升小忙得头发大把大把往下掉。


  但是我得给蔡程昱写点什么。


  我没见过除了他以外的活生生的天才,他眼睛里有种纯粹到发亮的东西一直照着。只有不把梦想当玩笑的人才会有那样的眼神,我发誓。说来奇怪,蔡程昱真是一个很有想法的男高音——让人没法把他当个小孩。


  即使他有时候真的就是个小孩。说实在话,我没见过一杯底的酒量;更没见过一杯底酒量就和山东人拼酒的英雄好汉。团里同事说这侧面上表现了蔡程昱的理想主义和天真——不好意思,我没脸告诉人民群众她不是白花蛇草水灌多了,她只是个妈粉。


  这姑奶奶说,我看蔡程昱的眼神像个老母亲。我想来一嗓子精忠报国让她清醒一会儿,但是我怕她一把点着复仇的火焰让我升天。我确实非常欣赏蔡程昱,非常希望他有一个像名字一样光明灿烂的前路。毕竟没有人不珍视天才,嫉妒是人之常情;可要故意恶心人家那不是正常人该干的事儿。


  扯远了,我只是想给蔡程昱写一封信。我很少认识需要动笔写信的朋友,所以没什么经验。我唱了将近二十年美声,大学语文是写满了字就混个及格;所以显然写的不好。


  没有白字,格式正确。水平和蔡程昱如出一辙。


  在回信里他说:“也许咱俩也是声音上的忘年交,白马篇让我想到初中班主任了。她没收过我的七侠五义。”


  我小时候喜欢展昭,也喜欢白玉堂。


  我很遗憾没能再和蔡程昱唱一遍旷世之爱,讲课的时候教授一个字一个字跟我们抠爱和恋的区别。他说爱和恋不一样,你可以爱很多事情,你的爱也可以没有回响,不要求回响。爱是一个人最私密的情感。


  那时候我二十二岁,刚结束了一段恋爱。


  可想而知当时的话我连个点号都没听懂也没听进去,但是现在懂了一点儿。但是我没觉得爱是一件私密或者隐秘的事儿,因为我唱旷世之爱,唱着那么多次;甚至有种唱完了我即使没有爱人也会有爱的感觉。


  像打球,魔怔了。


  我们这群人,爱上别人之前先爱上了美声。在不懂爱和半懂不懂爱的时候,唱旷世之爱。和什么人唱很重要,蔡程昱让我觉得——歌剧是滚烫的。


  像八九点钟的太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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